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1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股权架构并便于其境内境外融资,本公司、丽珠集团及其他交易方商定拟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股权架构重组,实现以丽珠生物作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境内外的控股平台公司,并由原多层间接持股结构调整为各方直接持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等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交易协议仅为框架性约定,交易实施还需根据各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逐步落实和推进,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优化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Livzon Biologics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开曼”)及其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便于该等公司的境内境外融资,2020年12月4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以下简称“健康元药业”)、丽珠集团、丽珠集团的全资子公司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国际”)、YF Pharmab Limited(以下简称“YF”)与丽珠开曼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物香港”)、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物”)、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及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迪生物”),该等公司与丽珠开曼合称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共同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各方商定拟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股权架构重组,实现以丽珠生物作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境内外的控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重组协议》,本次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多个部分:
1、丽珠生物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丽珠集团以2,431.62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5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75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431.629万元人民币)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健康元以2,336.27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丽珠生物香港受让丽珠生物的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25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336.271万元人民币)并承接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义务。
同时,丽珠生物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由丽珠集团与健康元按照持股比例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认购并实缴。
2、员工持股安排:丽珠生物指定员工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每1注册资本对应每1元的认购价格向丽珠生物增资6,666.6667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丽珠生物10%的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具体主体及名称以届时市场监督管理等有权机关登记的为准。
3、境外A轮融资平移境内:丽珠集团与YF分别对丽珠生物进行投资,即丽珠集团以9,829.932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14,740.1875万元人民币,YF以5,000万美元认购丽珠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7,495.4742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丽珠集团、健康元、YF与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丽珠生物51.00%、33.07%、8.43%与7.50%的股权。
4、丽珠单抗股权转让:丽珠单抗的100%股权作价为148,000万元人民币,丽珠生物按照该价格以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收购丽珠单抗100%股权。
5、卡迪生物股权转让:基于卡迪生物协议控制架构,丽珠生物收购卡迪生物的100%股权,并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拆除卡迪生物的协议控制架构,解除相应的控制协议。该次股权转让按照届时卡迪生物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体现的账面价值为准。
6、丽珠生物香港减资及股权转让:
(1)减资:丽珠生物香港收到前述第1和4项的股权转让对价并扣除相应的税费后,以丽珠开曼从丽珠生物香港部分减资的方式,以使丽珠开曼收回对丽珠生物香港的部分投资金额,该等收回的部分投资金额,加上下述第(2)项约61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对价以及丽珠开曼届时的账上现金,应当等于丽珠开曼在实施第7项的减资时支付给丽珠国际、健康元药业与YF的减资款总额;
(2)股权转让:丽珠生物收购丽珠开曼所持有的丽珠生物香港100%股权,预计股权转让对价约为610万美元。
7、境外架构清理:前述1-6项交易完成后,对境外架构实施进一步清理,具体包括:
(1)向丽珠国际与YF减资: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YF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丽珠集团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9,829.9320万美元,支付货币可为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YF支付的减资款相当于YF在境内A轮融资时实际向丽珠生物支付的增资款,即5,000万美元,支付货币为美元。该等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由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持有51%与49%的股份;
(2)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减资:前述减资完成后,丽珠开曼分别向丽珠国际与健康元药业进行减资,丽珠开曼应向丽珠国际支付的减资款为30,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丽珠开曼应向健康元药业或其指定主体支付的减资款为29,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3)丽珠开曼注销:前述减资后,将注销丽珠开曼。
综合以上各项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前,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前:
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后:
注:上图中ESOP指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
本次交易实施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生效所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参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丽珠生物等公司股权架构重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详见2020年12月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58)。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成立日期:1985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34,762,675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3094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主营业务: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
主要股东: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丽珠集团44.34%,为丽珠集团控股股东。
(二)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名称: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Cayman Corporate Centre, 27 Hospital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 Cayman Islands
授权股本:1美元
公司编号:327929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股东:丽珠(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YF Pharmab Limited
名称:YF Pharmab Limited
住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BVI) Limited,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黄鑫
已授权并发行股本:1美元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人:虞锋
YF Pharmab Limited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员工持股平台
为实现丽珠生物员工持股的目的,将由丽珠生物指定的员工成立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企业、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或有限合伙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主体,作为丽珠生物员工持股平台,具体主体及名称以届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权机关登记的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丽珠生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行政大楼405室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行政大楼405室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3MU1K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生物香港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3、资产评估状况
结合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535,654.27元人民币。
(二)丽珠单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333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573482907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生物香港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3、资产评估状况
结合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2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单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78,187,798.78元人民币。
(三)卡迪生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业北路38号B02栋4楼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业北路38号B02栋4楼
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4XDDXY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制品的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实验设备及耗材、非临床诊断用生物试剂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张经纬持有70%股权,杨嘉明持有30%股权,丽珠生物通过协议控制卡迪生物。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基于卡迪生物协议控制架构,丽珠生物收购卡迪生物的100%股权,按照届时卡迪生物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体现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丽珠开曼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ivzon Biologics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Cayman Corporate Centre, 27 Hospital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Cayman Islands
授权股本:50,000美元
公司编号:327930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情况(假设丽珠开曼层面预留的用于股份激励计划项下期权行权的股份发行后):丽珠国际持有75,574,830股,占51.00%股权;健康元药业持有49,000,000股,占33.07%股权;YF持有12,500,000股,占8.43%股权;11,111,111股期权股份,占7.5%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五)丽珠生物香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Livzon Biologics Hong Kong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Room 1301,13/F., China Evergrande Center,3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股数:4,001股
公司编号:2589063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9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情况:丽珠开曼持有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上述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现有股东各方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的股权架构重组,交易前后本公司及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中丽珠生物的股权转让、丽珠单抗的股权转让的价格均系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进行确定,能够公允地反映评估基准日该等公司的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丽珠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535,654.27元人民币,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丽珠集团与健康元收购丽珠生物100%股权的价格为4,767.9万元人民币;丽珠单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78,187,798.78元人民币,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丽珠生物收购丽珠单抗100%股权的价格为14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中丽珠集团与健康元共同对丽珠生物的增资系属于现有股东等比例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员工持股平台、丽珠集团与YF对丽珠生物的增资系境外股权激励及本次交易中对丽珠单抗历史融资的复原。丽珠生物对卡迪生物与丽珠生物香港股权的收购以其账面资产为基础作价,预计为0元;丽珠生物对丽珠生物香港股权的收购以丽珠生物香港届时对外投资账面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签署的《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1、丽珠集团
2、丽珠国际
3、健康元
4、健康元药业
5、YF
6、丽珠开曼
7、丽珠生物香港
8、丽珠生物
9、丽珠单抗
10、卡迪生物
(二)本次交易
详见“一、交易概述”部分。
(三)先决条件
1、本次交易须待下列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视情况而定)获豁免后,方告完成:
(1)各方取得其内部所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如需股东大会批准);
(2)各方于《重组协议》作出之承诺、保证及陈述于任何重大方面概无遭违反,亦无误导成分或不准确;及
(3)其他需履行的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批或前置备案等程序(如需)。
2、本条所指的最后截止日期为《重组协议》签订日后的一年,或各方可能书面协议达成先决条件之任何其他日期。
(四)变更、修改与终止
1、《重组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重组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重组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重组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
1、因《重组协议》引起或与《重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丽珠集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协商、诉讼期间,各方应本着诚信原则继续履行《重组协议》不涉及争议的部分。
(六)税费
各方同意,其履行《重组协议》项下约定的各项交易产生的任何费用、税费,由协议各方各自按照中国法律或其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但是《重组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生效
《重组协议》经各公司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丽珠集团和健康元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较晚之日)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等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此项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57)。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并没有发生变化,此项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九、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交易价格等;
2、与各交易对方商谈、确定、起草、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协议;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办理股权变更、资产过户等事宜);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或终止之日。
十、风险提示
本次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交易协议仅为框架性约定,交易实施还需根据各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逐步落实和推进,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丽珠生物等公司股权架构重组之独立意见函;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1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832号《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6、《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16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
至2020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5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附件一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15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生物等公司股权架构重组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系经本公司与协议各方协商后,为优化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及便于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融资而进行的交易,交易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此项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股权架构重组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15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生物等公司股权架构重组的议案》
为优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Livzon Biologics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开曼”)及其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便于该等公司的境内境外融资,同意本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丽珠集团、丽珠集团的全资子公司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YF Pharmab Limited(以下简称“YF”)与丽珠开曼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卡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该等公司与丽珠开曼合称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共同签订《重组框架协议》,各方商定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重组,实现以丽珠生物作为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境内外的控股平台公司。本次交易系股东各方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实施的股权架构重组,交易后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对丽珠开曼下属企业的控制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的公告》(临2020-1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1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16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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