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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0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挂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0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并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6栋10C”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00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以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挂出。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容诚为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明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5)、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589)、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877)、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692)、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887)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兼任安徽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及项目评审财务评审专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0)、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088)、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868)、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801)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0)、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2)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5、诚信记录

  近3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应当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邮编:51608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三、提案编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0年12月 18 日 17:00 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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