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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高级管理人员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中,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3%)的股东崔兴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1%)的股东张会亭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次减持期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崔兴建、张会亭保证在减持过程中,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亦不违反股东相关承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3%)的股东崔兴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1%)的股东张会亭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会亭、崔兴建承诺遵守法定规定: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张会亭、崔兴建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会亭、崔兴建2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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