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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四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2日

  至2020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办公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韩孝琴    电子邮件:xiaoqin.han@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10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赵云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且公司股票已于2020 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主体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情况,公司将修订《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名称变更为《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2020年12月。修订后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报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以登记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0-011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2020年12月,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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