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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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赛康”)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下发的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 产品名称: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0.075mg(以帕洛诺司琼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1906233
通知书编号:2020B05161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04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在原批准的5ml:0.25mg规格基础上增加1.5ml:0.075mg规格,核发新的药品批准文号;其他照原批准内容执行。
2. 产品的相关情况
盐酸帕洛诺司琼为选择性的5-HT3(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由美国Helsinn公司与其合作伙伴美国MGI制药公司共同研发,2003年在美国获得批准,商品名为Aloxi?,规格为5ml:0.25mg(以帕洛诺司琼计),用于预防化疗引发的恶心和呕吐(CINV),2005年在欧盟上市; 2008年FDA批准本品用于预防手术后24小时内的恶心、呕吐(PONV),增加规格1.5ml:0.075mg。2014年FDA批准用于儿童(1月到17岁)预防化疗引发的恶心和呕吐(CINV)。
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目前已在国内上市销售,江苏奥赛康于2014年4月获得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5ml:0.25mg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40046,用于成人预防重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及预防中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于2015年1月获得用于儿童患者(1个月龄~17岁)预防重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及预防中度致吐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补充批件。于2019年1月2日获得再注册批件。
盐酸帕洛诺司琼为第二代5-HT3受体拮抗剂,与前述第一代止吐药不同的是,该药是第一个获准用于预防迟发性化疗所致恶心、呕吐的5-HT3受体拮抗剂。本品对急性和迟发性化疗所致恶心、呕吐都表现出较高的应答率,而且止吐作用持续时间更长,一次性给药作用持续时间可达6天,可跨越多个化疗周期,克服了需在不同阶段多次给药的缺陷,患者的用药依从性显著改善。此外,盐酸帕洛诺司琼通过与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联用,可显著提高5-HT3受体拮抗剂预防急性呕吐的疗效。目前,该联用方案已被多个国家和地区收录,为急性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的标准治疗方案。与阿瑞匹坦联用也加强了对CINV的控制效果,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此方法也写入了2008年版的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指南推荐中。PDB数据库显示2019年中国样本医院销售额达6.4亿元,市场潜力大。
二、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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