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7日,获得各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0,339,699.81元(数据未经审计),获得各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22,071.19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注:宁波长盛、武汉长源、吉林长庆、广州长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宁波长盛全称为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长源全称为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吉林长庆全称为吉林长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州长华全称为广州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0,339,699.81 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的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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