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ST 金钰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ST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金钰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你公司披露湖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认定公司存在2019年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披露且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利用小贷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全面自查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明确资金占用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过程和责任人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湖北监管局监管措施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立即归还占用资金。

  二、前期,你公司回复我部年报问询函,称不存在通过小贷业务转移资金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你公司应结合自查情况,对前期披露的资金占用信息进行纠正。

  三、根据湖北监管局监管措施决定,小贷公司部分资金流向了你公司相关人员控制的客户,实际构成控制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述行为反映出你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要求,自查关联方报备和认定是否完整准确,前期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根据自查情况对前期相关信息披露进行纠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等违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