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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2020〕20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我委已以闽发改网审能源〔2017〕235号文核准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7.2万千瓦。鉴于林地征迁等原因,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国家关于能源项目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由7.2万千瓦变更为6.48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相应由57444万元变更为56397.4万元,原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目前,该变更对公司当年损益没有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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