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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1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单位:亿元、万㎡)

  

  注:上述销售金额指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全部实现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权益销售金额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各自持有的权益比例计算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

  二、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获得2个土地项目,新增计容面积21.91万平方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需按权益承担对价款14.7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万㎡、元/㎡):

  

  注: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以上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零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第十届董事局成员的增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对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增补,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媚(董事)

  委员:朱荣斌(董事)、廖剑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大蔚(独立董事) ,

  委员:陈奕伦(董事)、陆肖马(独立董事)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大慰(独立董事) ,

  委员:姜佳立(董事)、刘敬东(独立董事) ;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永清(独立董事),

  委员:林贻辉(董事)、陆肖马(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0-35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及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三期持股计划购买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票购买完成情况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8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93%,成交价格为6.27元/股,成交金额为50,160万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收到员工认购份额资金及控股股东垫付资金50,17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成交金额为50,160万元,剩余资金用于支付交易佣金等其他费用,不再购买公司股票,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保持一致。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分两批、每批分三期解锁,每批各期解锁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20%、30%、50%,每批各期解锁的时间安排如下:(1)执行董事长、总裁朱荣斌持有计划的份额所对应的股票的解锁时点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60个月、72个月、84个月;(2)其他员工持有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的解锁时点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48个月、60个月、72个月。

  二、 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人员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期关联交易的提案时已回避表决。

  控股股东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资金垫付,且出资并代持预留份额,控股股东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同时承诺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供资金垫付,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一致行动安排或一致行动计划。

  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34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2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348号公告。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自董事局通过之日起执行。《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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