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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2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新乐蓬园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乐市蓬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蓬园”)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的后续进展如下:

  一、 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新乐蓬园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以下简称“新乐建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新乐建行向新乐蓬园提供金额7,300万元的借款。公司与新乐建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新乐蓬园上述7,300万元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乐建行于2020年12月4日完成上述借款的第一笔放款1,000万元。

  新乐蓬园上述借款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新乐蓬园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新乐蓬园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2020-048、2020-066的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新乐蓬园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其他约定事项:此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仅限于新乐市蓬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建新乐(2020)00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项。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36,893.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2%;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6,984.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8%;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8,07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6,5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07%。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645.48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21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8,11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本次股份部分解质后,吴有林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60,314,0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8.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4%。

  ● 截至2020年12月8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87,520,929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55.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8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吴有林先生本次解质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安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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