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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浩、叶静、尹湘艳、陈静、陈斌、刘类骥、邹涌泉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于2020年9月9日披露《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0年12月7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人员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020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上述持股数及占比情况相应调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2020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上述持股数及占比情况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已按照规定对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黄浩、叶静、尹湘艳、陈静、陈斌、刘类骥、邹涌泉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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