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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2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12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涉及激励对象22人,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

  2、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6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1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确定以2017年3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02名激励对象783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5,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于2018年1月2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股份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6、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3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同时,同意对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43,1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7、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期解锁条件的17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182,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8、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8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368,1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9、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0、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26,3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1、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2、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2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62,1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2人(首次授予部分17人,预留部分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1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数量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7.02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6.00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回购总数量为162,12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

  3、回购资金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101,362.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及注销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62,120股,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7号)。

  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处于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总股本数量因股票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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