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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暨时间减持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125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和盛”)计划将于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8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0%。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收到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0年12月8日,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君联和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君联和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君联和盛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通知公司。

  4、君联和盛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君联和盛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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