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4日
至2020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0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同时是公司股东的,则需要对议案1、议案2、议案3 进行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12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 年 12月18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3、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1588826
传真:0519-85176003
联系人:李志勇、茅崝彦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高纪凡先生、高纪庆先生、曹博先生、张开亮先生、梁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刘维先生、江百灵先生、黄宏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维先生、江百灵先生、黄宏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江百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组织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都战平先生、张银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纪凡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获得南京大学化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得吉林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学位;1988年9月至1989年3月,就职于常州东怡联合开发公司;1989年 3月至1989年9月,就职于常州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公司;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担任广东顺德大良清洗剂厂副厂长;1992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武进协和精细化工厂厂长;1997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2017年,担任Trina Solar Limited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董事长、总经理。目前高纪凡担任江苏省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2017年12月20日,当选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高纪凡还担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全球太阳能理事会联席主席、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高纪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40.86%的股权,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565,275股,高纪凡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高纪凡先生与高纪庆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高纪凡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纪庆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EMBA硕士。1990年7月至1992年3月,担任常州向阳化工厂技术员;1992年3月至1997年12月,担任武进协和精细化工厂副厂长;1997年1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技术质量经理、研发部负责人、技术总监、项目(产能)扩展副总裁、系统事业部副总裁、系统事业部中国区负责人;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纪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为兄弟关系,高纪庆先生持有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8075%的合伙权益,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401,886股。除前述情况外,高纪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博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MBA硕士。199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河北工业大学工作;2002年3月至2010年2月,在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3月至2018年12月,在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副总裁,先后分管人力资源、审计、供应链、运营、全球营销、产品技术、光伏电站开发投资等领域工作,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职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人力资源、开发、工程、采购、成本、运营、销售等工作。2020年6月加入天合光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博先生持有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03%的合伙权益,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886,233股。除前述情况外,曹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开亮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2月至 2010年3月,担任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公司部副总经理;2010年3 月至2014年4月,担任杭州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2014年4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兴业银行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兴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董事。
截至目前,张开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国忠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1997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国际金融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2000年3月-2007年3月,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3月-2010年10月,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10年11月-2014年4月,历任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中金甲子(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2018年1月至今,任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伙董事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成员。
截至目前,梁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维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1993 年7月,历任上海三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业务员;1993年7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原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管理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08 年1月至 2012 年5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独立董事。
江百灵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目前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 AU,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 UK。现任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康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宏彬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稽核部经理;1996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公司管理部副总监和发行上市部副总监(总监级);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历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京通智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金圆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从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历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八、十、十一届发审委委员和两届重组委委员;201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创始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维先生、江百灵先生、黄宏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都战平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2008年3月至 2013 年3月,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监事。
截至目前,都战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银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95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2005年6月至今,任天合光能资金部高级总监。
截至目前,张银华先生持有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423%的合伙权益,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401,886股;张银华先生持有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34%的合伙权益,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886,233股;张银华先生持有常州赢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492%的合伙权益,常州赢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在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高纪凡、高纪庆、邵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高纪凡、高纪庆、邵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高纪凡、高纪庆、邵阳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3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在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华章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维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维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1993 年7月,历任上海三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业务员;1993年7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原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管理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08 年1月至 2012 年5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4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4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8日10: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等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 2 号天合光能东南区
邮编:213031 电话:0519-81588826
邮箱:IR@trinasolar.com 联系人:李志勇 陆芸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维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3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7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涉及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22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352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0年综合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7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涉及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22亿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Pte. Ltd.、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Trina Solar (Schweiz) AG、TS EPC DE MEXICO, S.A. DE C.V.、双辽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恒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及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被担保人情况表》
附件2:《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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