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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进行了内部的自查针对发现的情况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债务做担保的情况

  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瑞鸿”)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17年5月31日,拉萨瑞鸿因资金需求与青岛汉裕金融资产投资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汉裕”)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依据基础合同约定,青岛汉裕委托济南市历下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拉萨瑞鸿提人民币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

  2018年8月,青岛汉裕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签署了《保证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山东雅百特为拉萨瑞鸿基于前述基础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基于前述《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下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山东雅百特为此提供了债务保证及担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

  2020年5月12日,经与青岛汉裕友好协商,山东雅百特与青岛汉裕签署了关于《保证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合同解除协议》,同时青岛汉裕承诺:“本合伙企业与贵公司2018年签署的《保证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均已解除,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再基于该《保证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向贵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截至目前已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二)关于公司2018年季度利润调整的情况

  山东雅百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收入成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进而按照该比例确认合同收入和利润。公司在2018年收到部分项目停工通知后,在第四季度对该些项目发生的最终成本和完工进度进行了汇总财务调整。截止目前,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重新审视了2018年停工项目冲销利润的期间准确性,公司认为虽然收到了项目停工通知,并据此在第四季度对财务情况进行了调整,但对于相应收入成本的冲销应分别按照实际的停工情况还原至前三季度。经核实,我们认为应调减2018年一季度利润20,785,862.68元,调减二季度利润14,546,320.97元,调减三季度利润11,041,232.08元,调增四季度利润46,373,415.73元,上述调整未对2018年利润产生影响,亦未对本年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员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学习,加强内部会计基础建设,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规定执行,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确保公司财务核算更加充分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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