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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竞价方式 处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登记完成 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或公司)的重整程序。

  一、本次股份登记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时,管理人在银川中院、债权人代表、宝塔实业代表、职工代表、股东代表的共同参与及监督下,启封竞买人自行密封的申购单并公开宣读申购单内容,现场确定了1位受让方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076号公告)。

  202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银川中院(2020)宁01破7-4号民事裁定书,经银川中院审查裁定:确认公司以竞价方式处置的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3.34亿股,由宝塔实业管理人账户(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划转至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账户。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宁国运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竞价方式处置的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334,000,000股,由宝塔实业管理人账户(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划转至宁国运证券账户,现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0年12月8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登记完成后,宁国运持有公司 334,000,000 股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8%。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对应398,415,924股),自重整投资人获得转增股票登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诺函生效之日满36个月或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10%之日;鉴于上述事实,宁国运拥有宝塔实业实际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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