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湧超、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盛世达、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高投”)、湖北高投云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旗科技”)(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盛世达、宁湧超、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亚”)拟设立的和亚化医医疗器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和亚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丰控股;证券代码:000668)自2020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因公司正在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次交易方案,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8日开市起复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二、本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0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由于公司需完成对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2020-048、2020-049)。
2020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本次交易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0年7月11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0-064、2020-070、2020-074)。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鉴于资本市场及房地产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宜再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各方经审慎研究并协商一致,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上市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30.15%股权、以现金0.60亿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缴权。此外,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上述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资产重组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20-10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1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2、3、4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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