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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威科技”)、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靖杰”)各49%股权已分别于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2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欣威科技、中润靖杰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公司分别向交易对方赵志祥发行3,260,215股股份、袁大江发行1,346,429股股份、丁雪平发行1,177,606股股份、珠海诚威立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96,330股股份、彭可云发行1,583,473股股份、赵炯发行807,892股股份、王晓光发行557,329股股份、赵志奋发行258,526股股份、保安勇发行258,526股股份、濮瑜发行187,337股股份、王骏宇发行46,833股股份、珠海中润创达打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22,699股股份,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交易中,相关各方所做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二)关于标的公司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六)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的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方履行相关承诺。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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