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6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督促相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加快工作进度,公司将于12月14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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