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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12月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魏少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杨乐、成志明、杨克泉和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提名魏少军先生、言骅先生、曹李余先生、杨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提名梁上上先生、曾俭华先生、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少军先生,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63年,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后EMBA。2003年创立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裁。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担任通达动力董事长。

  魏少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占99%出资份额,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46,679,000 股股份,魏少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言骅,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南通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2007年7月起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言骅先生持有公司912,995股股份。言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言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言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曹李余,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4年至今历任隆基泰和集团投资发展部主管、区域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目前,曹李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曹李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李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乐,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8年至今历任隆基泰和集团计划经营部职员、项目总经理、区域副总经理、城市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杨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上上,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上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梁上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上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曾俭华,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共青城华建函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江山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等职务。

  曾俭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曾俭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俭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南军,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南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朱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12月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国先生、王晨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会事监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国,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5年,大专。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总监。2014年8月至今,历任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文商旅集团专业总监等。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晨芳,中国国籍,女,出生于1980年,本科。2004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2年10月至今,历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董事长助理等。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晨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至2020年12月28日15:00。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魏少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言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曹李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杨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梁上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曾俭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朱南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国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王晨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说明:

  1、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4日、25日 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联系人:朱维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人:朱维维

  电话及传真:0513-86213861、0513-86213965

  邮箱:tongda@tdchin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76

  2、 投票简称:动力投票

  3、议案意见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至2020年12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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