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融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相关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限制其办理认购、申购及限制基金份额转换等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提请投资者注意:
1、如果您已通过国融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基金交易账户,请自2020年12月16日起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完善、更新相关信息。
2、开通基金交易账户时尚未上传身份证明文件照片的,自2020年12月16日起,需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补充上传身份证明文件照片,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交易。
3、如果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未进行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更新的,自2020年12月16日起将会影响您的交易。
的个人信息,销系统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0098详询。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