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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35版)

  (上接C35版)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变化趋势及流动性结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快速增长,由2017年末的40,106.88万元增至2020年6月末的99,02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经营积累及股东增资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47%、66.49%、51.32%及58.66%,流动资产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增长期,销售规模快速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存货等相应增加所致。2019年末,流动资产占比较2018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以及偿还前期借款等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下降、长期资产增加。报告期内,为支撑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基建和设备购置以提高产能,故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大幅增长,导致非流动资产总额快速增长。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是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账面价值合计数分别为21,982.23万元、42,188.70万元、33,239.49万元及46,456.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72%、93.19%、78.97%及79.98%。

  非流动资产中,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和为基建工程发生的农民工预储金。为支持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基建和设备购置,故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呈逐年增长趋势。

  (2)负债总体变化趋势及流动性结构变化分析

  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其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0.63%、85.17%、77.51%及83.59%。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2,881.47万元,主要系2018年公司先后完成两轮增资扩股,共募集资金2.50亿元,增资资金到位后,公司集中兑付了大量承兑汇票,导致应付票据大幅减少。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余额均增长,主要系随着产销规模扩大,相应固定资产投入及生产采购等需求增加,导致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以及收到中电财务贷款、政府补助资金导致短期借款、递延收益余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是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2018年末,随着增资资金到位,公司集中支付对供应商欠款,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减少。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随着产销规模扩大,相应固定资产投入及生产采购等需求增加,导致应付款项余额增加,以及收到中电财务贷款使短期借款增加所致。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新收入会计准则规定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相应导致当期末预收款项余额为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2,078.07万元、2,862.61万元、5,754.26万元及6,248.5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7%、14.83%、22.49%及16.41%。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通信行业5G时代来临,通信设备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作为公司主打产品的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市场需求蓬勃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4,323.73万元、40,702.80万元、59,041.79万元及35,356.67万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31.15%,增长速度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5.0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原材料、废料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主要为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工业激光器用电子陶瓷外壳及汽车电子件,上述三类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1.68%、91.27%、92.58%及93.72%,业务聚焦能力突出。消费电子陶瓷外壳及基板领域为公司近年来着力开拓的一个市场领域,报告期收入逐年上升,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来消费电子陶瓷外壳领域将会成为公司收入新的重要来源,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

  主营业务其他收入包括技术开发费收入及镀金、加工费收入。其中,技术开发费收入主要分为研发费收入、模具费收入、试验费收入和检测费收入,报告期内占比较小。电镀工序是公司生产的一个环节,因公司电镀工序通过了废水、废液零排放环评,可以为有镀金需求的客户提供镀金服务,从而实现收入。加工费收入主要系公司对外提供电路焊接、元器件加工等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镀金、加工费收入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春节、元旦假期因素影响,公司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一般低于其他季度,而其他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报告期内,按照销售区域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施国内与国际市场并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报告期内,受益全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场发展,公司销售规模总体保持较快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58.53%、60.85%、70.90%及75.25%,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国内通信等行业主流企业实力增强,逐渐取得了更多的行业份额,公司因产品性能及价格优势,逐渐取得了国内主流客户的认可,从而获得了更多的销售订单。

  (2)利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55%、31.27%、30.02%及28.98%,基本稳定并呈小幅下降趋势。由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技术发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同时全球化分工导致市场竞争充分,致使行业整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59%、98.85%、98.25%及98.04%,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毛利占比很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工业激光器用电子陶瓷外壳和汽车电子件三类产品毛利合计数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71%、86.89%、90.11%及91.25%,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属于公司的核心产品,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积极拓展新产品,产品结构不断多元化、经营风险持续分散,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73.56%、73.55%、76.23%及80.00%,整体基本稳定并呈小幅增加趋势。

  作为公司近年大力开发的新产品,工业激光器用电子陶瓷外壳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3.28%、5.32%、6.39%及3.06%,前三年毛利贡献率稳步提升,是公司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典型代表。2020年1-6月,其毛利金额及占比均下降,主要系该类产品的主要客户一一锐科激光因所处区域(武汉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对公司的采购规模下降所致。

  汽车电子件是公司的常规产品之一,报告期内,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10.87%、8.03%、7.49%及8.19%,占比相对稳定。消费电子陶瓷外壳及基板毛利占比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主营业务毛利其他包括技术开发费业务及镀金、加工业务实现的毛利,报告期内其毛利占比较低,分别为9.96%、8.36%、6.23%及5.10%,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有利因素包括:

  ①产业政策扶持

  当前国家正不断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配置资源、政策,作为基础原材料和核心部件的电子陶瓷,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其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指出要基本实现关键材料与关键零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掌握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高性能计算、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核心技术,同时确定并安排了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其中包括“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瓶颈;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研究关键基础件、基础工艺等基础前沿技术,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关键电子陶瓷材料”之一的陶瓷材料作为电子核心产业列入指导目录。

  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电子陶瓷具有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重量轻等优异性能,具备传统材料不可比拟的优势,其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推动了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在计算机领域,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的产量保持稳定的水平,电子陶瓷可以取代部分金属材料和塑料产品;在通信领域,随着5G的推广应用和发展成熟,智能化和物联网化将成为趋势,将刺激3D光传感器、5G通信零部件、晶振等元器件行业的增长;随着汽车产业智能化的迅速发展,汽车电子产业也将增大对电子元件的需求量。通讯行业、消费电子行业等蓬勃发展,将直接拉动电子元件和基础材料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

  ③高端产品国产化需求迫切

  在部分高端电子陶瓷产品,国内厂商受制于核心原材料性能或工艺的因素,仍然需要通过进口国外产品来满足需求。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加强了技术的封锁和产品的出口,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安全和可靠,国内下游客户对国产化供给提出了要求。

  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不利因素包括:

  ①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电子陶瓷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涉及氧化铝粉、陶瓷粉料、氮化铝粉和稀土化工材料等资源类产业。受需求拉动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部分有色金属和化工材料的价格走高,对电子元件行业的产品成本构成一定的压力。

  ②产业基础相对薄弱

  尽管我国电子陶瓷行业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由于起步较晚,产品质量一致性、批量生产能力等方面都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

  ③其他材料的替代威胁

  由于技术不断向前发展,近年来新材料不断出现,部分材料经过合成、改变结构后,可以部分达到电子陶瓷材料的性能。虽然尚未出现完全替代电子陶瓷材料的新型材料,但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陶瓷材料的替代品威胁不断加大。如果不能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对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则可能会被其他新型材料替代。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表明公司销售收现情况良好。2020年6月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主要系第2季度国内疫情有所缓解,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导致期末处于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余额增加。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630.49万元、-4,486.29万元、6,836.82万元及5,238.92万元,其中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在发展上升期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扩大生产,导致现金流较为紧张,故公司从2017年开始逐渐使用承兑汇票支付部分货款,导致当期末经营性应付款项余额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于2018年进行两轮增资,共募集资金2.50亿元,增资资金到位后,公司集中兑付了大量承兑汇票,导致2018年度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77.02万元、-9,844.13万元、-16,450.59万元及-3,053.60万元。公司一贯采取谨慎的投资策略,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下,适当安排投资计划。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是购建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这些投资活动对公司增强后续发展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有重大促进作用。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10万元、27,775.45万元、-5,032.66万元及1,975.95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股东增资投入现金和取得借款资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现金流出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8年度,公司进行两轮增资,共募集资金2.5亿元,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4、未来趋势

  (1)公司主要优势

  公司主要优势包括成熟的技术和工艺、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雄厚的市场基础、自主品牌领先优势、管理和人才优势等。

  (2)公司主要劣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成熟技术和工艺、建立较完备的营销体系、良好的成本控制方法,在业界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但是与同行业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在产品门类、生产能力和销售实力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公司仍需要在生产、营销等方面加大投入,满足客户各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公司目前的项目投资、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仍然以自有资金、借款为主,融资渠道单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市场的拓展和产品的不断更新,公司将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满足营运需求,公司亟需扩展融资渠道。

  (3)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运营情况正常。从各项财务指标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当。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体处于行业正常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也会相应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将提升。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资产规模尤其是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以及经营业绩将进一步提升。

  2、盈利状况及趋势分析

  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及行业内技术不断发展与改进等多重有利因素共同推动下,公司所处电子陶瓷行业市场增长较快,迎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所处领域面临较大的发展空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大幅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公司规模效益将进一步体现,盈利水平将不断提升。

  (五)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制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或其他特殊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则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偿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4)公司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①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③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666.6667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依次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差异的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上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对产品和技术的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覆盖更广泛的目标市场,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预计募集资金的投入将带来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和盈利能力的迅速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大幅降低,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升。

  本次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和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金额合计37,714.77万元,主要为设备采购、厂房新建费用,募投项目中最高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合计2,419.50万元。募投项目将导致公司未来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相应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未来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电子元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子元件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对各类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电子元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科技扶持政策推动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如果国家未来调整了电子元件及其某个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一定程度上间接的对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税收优惠包括:1、2016年11月2日,本公司获取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3000361,有效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9年12月2日,公司获取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3002208,有效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的税收优惠。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参照研究开发费用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可能将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行业市场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高端电子陶瓷外壳市场主要被日本等国外企业占有,我国高端电子陶瓷外壳多依赖进口。面对不利局面,近年来国内企业奋起直追,发展迅速,但是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仍然与国外大厂商差距明显。

  公司在国内高端电子陶瓷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市场也占有一席之地。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并始终把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作为保持公司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国外巨头环伺、国内同行纷纷加大投入的格局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和产品质量优势,将会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

  2、行业变动导致的风险

  电子陶瓷行业位于整个产业链的中游,下游产业的需求状况将直接影响到电子陶瓷行业的需求。下游产业是电子元器件及其模块生产产业,其终端应用产业包括光通信、无线通信、工业激光、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智能汽车、物联网、无人机市场、虚拟现实(VR)等新兴领域的发展,将带动电子陶瓷外壳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快速成长主要依赖于电子元器件及其模块生产产业的蓬勃发展。如果相应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所处行业亦有影响,周期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避免。若宏观经济或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公司未来业绩将会受到影响。

  (三)生产经营管理风险

  1、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73人、181人、317人和338人,公司整体用工需求伴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同时受公司产销规模扩张及用工季节性特征的影响,公司还通过劳务外包的方式补充了工人数量,以保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人力资源成本具有一定刚性,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资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将呈上升趋势。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自动化水平等途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营效率,以抵消人工成本的上升,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1.69%、71.77%、73.14%和71.87%,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但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相应波动。

  3、技术风险

  (1)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电子陶瓷外壳产品的生产依赖于公司特有的配方及生产工艺,该等技术储备系基于公司对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及产品性能的深刻理解,通过自身不断研发改良后所形成,亦是保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

  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等环节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与相关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未发生过技术失密事件。但若未来公司因各种原因出现技术失密的风险,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受到严重损害,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保障。公司一贯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并为技术人员制定了有竞争力的激励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公司成立以来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并不断壮大。

  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并有效地稳定、壮大了技术人员队伍,但仍不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甚至大规模流失的风险,在对公司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还可能出现因人员流动导致的技术失密事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偏离、滞后风险

  公司现阶段产品主要应用于光通信、无线通信等领域,未来三年将有效拓展消费电子领域,该等领域产品、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对其上游供应商的同步开发水平亦提出了较高要求。虽然公司未来仍将保持对技术研发、创新的不断投入,但仍可能出现公司技术研发、创新拘泥于现有产品、技术而出现滞后,甚至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新冠疫情”对于电子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全球电子行业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56.94万元、10,704.49万元、10,555.81万元及17,737.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0%、15.72%、12.87%及17.9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资产总额比重相对较高。从整体上看,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截至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5%,且主要客户均为知名电子通信行业企业,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较好的企业信用。虽然公司已制定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并有效执行,但仍存在因客户付款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子陶瓷外壳为电子元件的核心部件,技术要求高,生产环节多、生产周期长,同时公司为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需备有一定的生产库存;另外,公司部分发出商品需待客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确认收入,上述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具有存货余额高的运营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216.64万元、11,961.85万元、17,847.87万元和19,769.3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8%、17.57%、21.76%和19.96%。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存货和生产管理效率较高,但如果客户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存货将存在较大的跌价风险。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均保持在28%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子陶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的产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附加值,因此产品本身毛利率水平较高。随着电子产品更新加快,现有产品毛利率水平将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种类较多,销售结构可能随市场需求变化而出现调整,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因此,未来期间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可能引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中国电科十三所持有公司66.24%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科通过中国电科十三所、电科投资和中电国元间接控制公司79.69%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本次发行后,仍有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电子陶瓷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做出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但可能会受到国家和产业政策变化、电子陶瓷元件市场环境变化、研发和制造成本上升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的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具备顺利实施项目的能力,且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生产能力及研发能力的提高。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且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出现增加。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七)对外贸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1.47%、39.15%、29.10%和24.75%,出口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中具有较大重要性。公司未来出口业务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与出口地的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风险等,具体如下:

  1、国际贸易摩擦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正式发布了针对中国产品征收关税清单(以下简称“500亿关税清单”),对500亿关税清单上的500亿美元中国产品征收额外25%的关税,其中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约16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8月23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公布新一轮针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清单(以下简称“2,000亿关税清单”),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2,000亿关税清单上的2,00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10%的关税;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2,000亿关税清单上的2000亿美元中国产品的关税由10%提升为25%。2019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加征关税的约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清单,其中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0%关税。2019年8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决定将该清单中部分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延迟至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公告,美国将对上述合计价值约5,5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再提高5%。其中,500亿及2,000亿美元关税清单涉及商品将在2019年10月15日起加征至30%,3,000亿美元关税清单涉及商品将在原预定生效日起加征至15%。

  2019年12月13日,中美双方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各自尽快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的程序,并就正式签署协议的具体安排进行协商,同时取消12月15日对剩余1,6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计划,对9月已加征的商品关税税率降至7.5%。

  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起,3,000亿美元部分商品清单(即2019年9月1日起加征关税之清单)加征关税从15%降至7.5%。

  2019年9月1日起,美国政府正式对本公司出口至美国本土的电子陶瓷外壳类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税率15%,2020年2月14日起,税率降为7.5%。加征关税金额由美国客户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出口产品中直接发往美国本土的产品占比较小。

  除上述情形外,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其他进口国家或地区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壁垒或贸易摩擦。但若未来公司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际形势出现重大紧张局面,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2、汇率波动风险

  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如果未来人民币升值,将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由出口业务形成的外币资产,折算为人民币时也可能给本公司造成相应的汇兑损失。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持续频繁波动,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和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适合直接披露。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涉密信息采取脱密处理方式进行披露。2019年9月9日,国防科工局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公司豁免披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具体信息、保密资格证书的具体信息及国家军品增值税政策等,并要求涉军供应商及客户名称和重大军品合同应按照有关规定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公司对部分豁免披露的信息采取了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仍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固定金额合同,或者预计发生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框架性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二)重大采购合同

  

  (三)金融服务协议

  2019年3月30日,中瓷电子与中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中电财务根据中瓷电子的要求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20亿元,有效期三年。

  (四)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其他主要重大合同如下:

  1、承销商协议

  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签署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之承销协议》,委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2、保荐协议

  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签署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委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人,负责公司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1件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2月21日,中瓷电子接到M&S Zen Associates LTC(以下简称“M&S”,公司曾经的一家个人注册的境外销售代理机构)的律师函,提出索要47.48万美元佣金,中瓷电子认为其索赔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委托律师回复。2020年4月5日,M&S就其代理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提出3项佣金、不再续约赔偿金、律师费用损失等5项共计约200万美元的仲裁请求。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正式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答辩通知》。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9月2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基于对方当事人当庭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变更后的仲裁请求总额与原仲裁请求总额一致,相关计算方式发生变化)之原因,仲裁庭未对本案件进行实质审理。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要求双方在2020年11月5日前提交庭后代理意见并择机裁决。

  根据公司提供的仲裁相关材料和书面说明、律所出具的案情分析意见并经保荐机构对仲裁案件的分析、核查,上述仲裁系因公司与曾合作的销售代理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公司与该销售代理签署的相关协议已于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时终止且未达成续展协议;相关协议终止后,公司的客户、业务模式、持续经营等情况未因此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外,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述仲裁案件,截至目前,该仲裁尚未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仲裁不会对公司业务模式、持续经营、经营业绩等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仍具备本次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地点

  备查文件将陈放在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可到下述地点查阅: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

  联系人:董惠

  联系电话:0311- 83933981/83933967

  传真号码:0311- 83933956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35层

  联系人:陆安华

  电话:010-59562510

  传真:010-59562531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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