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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克斯公司”)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以南,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5号楼奥克斯中心33层,门牌号:3301室,3302室,3303室,3304室,奥克斯中心35层,门牌号:3501室,3502室,3503室,3504室用于公司办公使用。

  2、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元购买“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左岸公司”)开发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166号鼎创财富中心3幢19层的公寓楼,用于人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

  3、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本次购买办公楼及公寓楼使用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为了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不断建设和完善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人才引进,增强公司在持续经营中的人才储备、电商营销、产品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整体办事效率、公司综合竞争力、加大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导地位。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以南,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5号楼;奥克斯中心33层,门牌号:3301室,3302室,3303室,3304室,奥克斯中心35层,门牌号:3501室,3502室,3503室,3504室用于办公使用。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元购买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166号鼎创财富中心3幢19层的公寓楼,用于人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

  (二)2020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并自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三)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82101875K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天地中心3幢410室

  法定代表人:何锡万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陆佰零捌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31日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为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公司,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为宁波三星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公司。

  奥克斯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888974566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小丽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3日

  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为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公司。

  左岸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况

  奥克斯公司开发的奥克斯时代未来城项目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以南。奥克斯公司已取得该编号为余政储出(2013)60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奥克斯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杭余出国用(2014)117-148号,面积: 47,670.00平方米。奥克斯公司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时代未来之城5号楼(推广名奥克斯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1501534017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0110201508200101。

  左岸公司开发的鼎创财富中心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166号。左岸公司已取得该编号为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左岸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杭余出国用(2014)第117-438号,面积: 29,495.70平方米。左岸公司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鼎创财富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1701534025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0110201712110101。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均已办理。双方约定在商品房交付后,将办理权属登记。

  (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杭州市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作为基础,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办公楼项目:

  出卖方: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买受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寓楼项目:

  出卖方: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

  买受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定价方式及价款

  商品房以套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写字楼,用于公司办公使用。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元购买公寓楼,用于人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

  (三)面积确认

  购买办公楼面积约5000平方米,购买公寓楼面积约2000平方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以产籍、产权部门核准登记的面积为准,多退少补方式进行处理。

  (四)付款方式

  付款期为: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五)交付期限

  奥克斯公司预计在 2021年9月30日前交付买受方使用。买受方可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先行设计装修。

  左岸公司预计在 2021年10月30日前交付买受方使用。买受方可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先行设计装修。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受未来经济形势、国家房地产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写字楼与公寓楼资产价值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在杭州市购买办公楼与公寓楼,此举有利于公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保证公司在持续经营中人才储备的能力、电商营销、产品创新研发,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此次购买办公楼与公寓楼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0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

  至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 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3、登记时间

  2020年12 月29 日至2020年12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2:20-16:5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丁寒忠

  联系电话: 0575-83356233             传真:0575-83539088

  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00.00元

  购买理财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绍兴银行“定通赢”、“定活赢1号”、“创盈(机构)”、“稳盈”固定与不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00.00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绍兴银行“定通赢”、“定活赢1号”、“创盈(机构)”、“稳盈”固定与不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等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具体实施方式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还持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7,889,748.4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84,993,590.92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35,839.36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为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

  (五)具体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帅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5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共7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由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丁寒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毅、厉国威、冯震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简历

  商若云: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研修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14年9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商若云女士2015年任嵊州市妇联副主席、2016年任绍兴市科技创新促进会副会长、2017年当选为嵊州市人大代表、2018年当选为“嵊州市女企业家(女领导)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曾获“新浪家居2016年家居业榜样人物”、“2017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邵于佶: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邵贤庆: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设计工程师,系公司多项专利发明人。1998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丁寒忠: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至2009年8月担任宁波市北仑协成燃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17年8月担任浙江天乐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被选聘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俞毅: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担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培养对象,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厉国威: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美国Toledo大学访问学者;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震远: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一级律师。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嘉兴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才专家库入选人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2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克斯公司”)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以南,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5号楼奥克斯中心33层,门牌号:3301室,3302室,3303室,3304室,奥克斯中心35层,门牌号:3501室,3502室,3503室,3504室用于公司办公使用,购买面积约5000平方米。

  2、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元购买“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左岸公司”)开发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166号鼎创财富中心3幢19层的公寓楼,用于人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购买面积约2000平方米。

  此举有利于公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保证公司在持续经营中人才储备的能力、电商营销、产品创新研发,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商若云女士、邵贤庆先生、邵于佶女士、丁寒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相关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提名俞毅先生、厉国威先生、冯震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相关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制度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以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14 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李波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议提名李波、朱益峰担任公司第二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杭州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克斯公司”)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未来科技城创景路以东、海曙路以南,奥克斯时代未来之城5号楼奥克斯中心33层,门牌号:3301室,3302室,3303室,3304室,奥克斯中心35层,门牌号:3501室,3502室,3503室,3504室用于公司办公使用,购买面积约5000平方米。

  2、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元购买“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左岸公司”)开发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166号鼎创财富中心3幢19层的公寓楼,用于人才引进配套生活设施,购买面积约2000平方米。

  此举有利于公司对未来经营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保证公司在持续经营中人才储备的能力、电商营销、产品创新研发,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修改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章程主要修改内容

  

  (二)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修订后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锦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简历

  徐锦: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届监事会议提名李波、朱益峰担任公司第二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 月14日

  附件:简历

  李波: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成都工程检测研究所、深圳市火王燃具公司、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今担任帅丰电器实验室主任;现任SAC/TC174/SC1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ZJQS/TC46浙江省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益峰: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5年至2008年担任海盐法狮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8年至2013年担任嘉兴法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营销总监;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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