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丁贵宝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0,98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2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50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3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5%。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8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50,000元(含税)。
同意200,663,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14%;反对3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363,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0%;反对3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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