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1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龙转债”将于2020年12月21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凯龙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7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8日

  3、付息日:2020年12月21日

  4、除息日:2020年12月21日

  5、“凯龙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6、“凯龙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8日,凡在2020年12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12月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12月21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了3,288,5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凯龙转债;债券代码:128052)。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凯龙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凯龙转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凯龙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凯龙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Kailong-CB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52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885.48万元(3,288,548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2,885.48万元(3,288,548张)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年1月2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1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21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由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资信”)对“凯龙转债”发行进行评级。

  根据远东资信于2018年4月17日出具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远东证评[2018]003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凯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级。

  根据远东资信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远东跟踪[2019]0002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凯龙转债” AA的信用等级。

  根据远东资信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远东跟踪[2020]0015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凯龙转债” AA的信用等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凯龙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票面利率为0.7%,每10张“凯龙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元(含税)。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元;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司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元;对于持有“凯龙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税前利息为人民币7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12月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凯龙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凯龙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境外机构(包括QFII、RQFII)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泉口路20号

  咨询联系人:余平

  咨询电话:0724-2309237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