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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莅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9号)。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号)。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08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缨丽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永和智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09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19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三)业务规模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19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五)执业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2、项目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魏琴主要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良刚主要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惠丰主要从业经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审计机构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10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0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罗雪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1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公司股东苏辉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辉锋持有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3、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辉锋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辉锋在2020年11月26日及12月11日分别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4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苏辉锋持有公司股份数由10,020,000股下降至9,980,000股,持股比例由5.01%下降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苏辉锋于2020年11月26日以竞价交易实施的减持行为未在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与减持计划存在差异,违反了相关减持规则。苏辉锋于2020年12月11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000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 公司将切实督促并要求苏辉锋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本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合规实施减持行为;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苏辉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苏辉锋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苏辉锋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11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特定股东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致。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及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号):公司股东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居生源”)计划于2020年0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上述披露计划期限届满,易居生源向公司提交了《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一、截至2020年12月14日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易居生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9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955%)。

  

  易居生源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易居生源本次股份减持比例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方式、减持数量未违反《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及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内容;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易居生源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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