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12月3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久海先生召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广西来宾市三江口区域资源丰富,水量充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适合发展林浆纸用一体化产业。本次投资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充分利用了当地优势资源,布局上游产业链,扩大公司产业规模,促进双循环经济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契合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投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决策,及时设立子公司“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便于投资项目的管理,有利于促进广西仙鹤投资项目的稳定推进。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广西来宾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在股权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实际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根据《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
纸基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
●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118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七年内实现全部建成投产。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行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优化产品结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来宾市三江口新区投资建设“年产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及纤维制备项目”达成框架性约定。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不少于118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西三江口新区投资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18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西三江口新区南泗片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具体位置以来宾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为准。项目规划用地总规模5000亩,其中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用地3000亩,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用地2000亩。
(三)项目投资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规模118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投资88亿元,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总投资20亿元,林地建设10亿元。
(五)投资项目内容:年产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及纤维制备项目。主体项目包含年产150万吨纸浆纤维制备项目(其中化学纸浆100万吨,化学机械浆50万吨),年产10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纸项目和主体项目的热电联产、物流供应链、能源管理等配套辅助设施,以及产业链延伸的其他配套项目。
(六)投资进度: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七年内实现全部建成投产,预计年产量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
(七)林木保障地规模及投资方式
林木保障地选址位于来宾市辖区内及周边自治区属林场,以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为主,以个人和家庭林地为辅助,规划林地总面积200万亩,采用市场购买、土地流转、林权转让、股权合作和木材长期专供协议等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的原料木材的供应。
(八)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种纸作为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同时“限塑令”的落地和人们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加速了“以纸代塑”的产品需求。一直以来,特种纸的大宗原材料木浆基本依赖进口,成为我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发展的瓶颈。本次来宾市政府对原材料所需林木保障地的约定,为充分发挥广西林木资源优势,解决制浆原材料瓶颈提供了基础保障。公司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已发展成为我国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具备规模化、稳定、可靠地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基于对国内外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行业的充分调研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充分论证,公司需要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档纸基功能材料占比,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位于广西来宾市三江口新区。该区域资源丰富,水量充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适合发展林浆纸用一体化产业。基于公司与来宾市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旨在细化具体的投资环节,落实投资相应计划,从而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布局上游产业链,扩大公司产业规模,促进双循环经济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契合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构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可能存在如下主要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以降低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分三期建设,正式动工之日起计三年内实现首期投产,七年内实现全部建成投产。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国家政策为指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提升服务品质等手段降低投资风险。
(四)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
(五)本次对外投资以及本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00元,共计1,2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417.00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83.0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0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19]5170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现申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三)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鹤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资金来源、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二)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的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及资金部组织实施,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议案内容及有关资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款如下:
一、变更的原因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号)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1,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25,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2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仙鹤转债”,债券代码“113554”。2020年6月22日,“仙鹤转债”开始转股。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仙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有关规定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仙鹤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仙鹤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仙鹤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仙鹤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仙鹤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939,000元,累计1,247,061,000元“仙鹤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93,972,266股,公司总股本增至705,972,266股。
(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治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二、修订具体条款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注册资本从陆亿壹仟贰佰万元整(612,000,000元)增至柒亿零伍佰玖拾柒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705,972,266元),公司拟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就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公司名称: 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仙鹤“)
● 投资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广西仙鹤正式运营后,可能会受到产业政策、市场价格波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其治理结构、明确经营策略、提高风险管控等方式来预防和控制潜在的风险,促进广西仙鹤投资项目稳定推进。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12月14日,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广西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近日完成了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广西仙鹤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法定代表人:王敏良
注册资本: 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 所: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22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立足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现拟实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及业务结构,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是公司计划中的战略布局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构成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可能的风险
广西仙鹤正式运营后,可能会受到产业政策、市场价格波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其治理结构、明确经营策略、提高风险管控等方式来预防和控制潜在的风险,促进广西仙鹤的平稳运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
至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仙鹤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月 30 日(9:00-16:00)。
3、登记地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 69 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昱哲、叶青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传真:0570-2931631
邮编:324022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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