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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

  至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胜达转债”的股东在该议案的 表决中应当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5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2838418

  传真: 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石懿宸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82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计划延长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和“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的建设期至2021年12月。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A 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14.73元/股×90%=13.26元/股)的情形,已满足《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的原则调整“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83

  转债代码:113591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胜达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14.73元/股×90%=13.257元/股)

  的情况,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基于公司长期稳健

  发展的考虑,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下修正后的“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面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14.73元/股),则“胜达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85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拟调整“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和“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部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入,避免场地和设备闲置及资源浪费。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暂停,人员流动、物流运输、采购、安装等各个环节均有受阻。为适应市场变化,充分保障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公司对部分项目的建设安排进行了再优化,故原定建设进度因实施优化安排有所延后。

  综上,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保护建设工程的安全实施,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 2021年12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做出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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