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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11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359,204.51元(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359,204.51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7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0元, 以上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均已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上述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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