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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8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何春梅女士、王海河先生、吴增琳先生、张骏先生、林国超先生和秦敏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名何春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王海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提名吴增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提名张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提名林国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提名秦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崔薇薇女士、朱云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崔薇薇女士、朱云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倪受彬先生、刘劲容先生、阮数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名倪受彬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刘劲容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提名阮数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倪受彬先生、刘劲容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阮数奇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李宪明先生、张程女士、黎荣果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李宪明先生、张程女士、黎荣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0,000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0,000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0年制订)>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时,需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何春梅女士简历

  何春梅,女,1969年5月生,工程硕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副主任科员,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其间曾挂职担任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副主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曾兼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中,2014年10月至今,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2015年9月至今,兼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兼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何春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王海河先生简历

  王海河,男,1979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局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党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风控与外派人员管理部(监事会工作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吴增琳先生简历

  吴增琳,男,1965年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罗城县高级中学教师,广西卫生干部管理学院教师,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风控与外派人员管理部/监事会工作部委派二级平台企业监事会主席;曾兼任广西核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监事会工作部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其中,2017年11月至今,兼任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至今,兼任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广西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增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张骏先生简历

  张骏,男,1981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正科级行员,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三部总经理助理、股权四部副总经理,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同部副总经理;其中,2019年10月至今,兼任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兼任桂发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兼任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林国超先生简历

  林国超,男,1981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南宁管理处南宁收费站收费班长、副站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运营有限公司二塘收费站站长、安吉收费站站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友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收费部副经理、稽查大队大队长,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荣桂贸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西宏桂汇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曾兼任广西贵港桂糖储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西柳州桂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西商业汽车运输公司总经理,广西河池肉类联合加工厂厂长、党支部书记。2020年1月至今,任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林国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秦敏先生简历

  秦敏,男,1969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北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金融办公室主任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证券期货处处长、银行处处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处长、银行保险处处长,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14年4月至今,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今,兼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其中,2014年9月至今,兼任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至今,兼任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至今,兼任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秦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倪受彬先生简历

  倪受彬,男,1973年3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铜陵学院助理馆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曾兼任上海吴泾化工厂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其中,2019年4月至今,兼任绿技行(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兼任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兼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倪受彬先生目前还担任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上海市松江区委及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信托法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兼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

  倪受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劲容先生简历

  刘劲容,男,1970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辽宁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2002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5月至今,任管委会主任及事务所主任。

  刘劲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阮数奇先生简历

  阮数奇,男,1974年1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行政事务审计处科员,广西第二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数奇先生目前还担任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阮数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阮数奇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8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蒋曼萍女士和王洪平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名蒋曼萍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王洪平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欧素芬女士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欧素芬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2,000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蒋曼萍女士简历

  蒋曼萍,女,1972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筹备组科员、融资部副科长、财务部副科长、企划投资部副科长、审计部业务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所属企业监事会副主席、委派二级平台专职监事会主席;其间曾任广西汇鑫彩印公司财务部经理,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监事会工作部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蒋曼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王洪平女士简历

  王洪平,女,1972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湘江氮肥厂职员,株洲市政维护管理处办公室秘书、政工科长、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株洲市政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株洲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洪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四大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8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公司将在2020年12月25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何春梅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海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吴增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林国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秦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倪受彬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劲容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选举阮数奇先生为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蒋曼萍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洪平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6.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议案

  7.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0年制订)》的议案

  上述第1、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1至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1至第5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覃力、李素兰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累积投票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议案1: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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