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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0平高电气SCP001,债券代码:012001035)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0平高电气SCP001

  4.债券代码:012001035

  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65%

  7.到期兑付日:2020年12月21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划汇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划汇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划汇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蔚

  联系方式:0375-3804080

  2.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泽宇

  联系方式:010-8992650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20-03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吕文栋、吴翊、何平林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专业性,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由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2020年9月25日)的次月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1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与银行授信批复有效期保持一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四、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20-037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李俊涛、黄来胜、刘伟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20-03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实际经营及合同执行情况,公司拟在年初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基础上调整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2020年12月15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表决,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一致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独立董事意见: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1-11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由于相关业务在年初预计时存在不确定性或不可预见性,导致需要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毛伟明,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伍亿元,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高集团”),持有公司40.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住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法定代表人:成卫。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玖亿壹仟零叁拾壹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金具、仪器仪表等电气产品和器材、充换电设施;电力储能电源系统的集成与销售;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国家电网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辛绪武。注册资本:贰佰捌拾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半成品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配套产成品、半成品、劳务等,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方式,非招标合同采取比价招标方式。

  4.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根据年折旧额,考虑房屋修理费等费用合理确定,出租机器设备根据年折旧额合理确定。

  5.公司与关联方的贷款业务,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有关规定基础上,给予的合理的授信额度。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多年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或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1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1日

  至2020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铁金铭。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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