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佛燃JLC1
2、期权代码:037892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12月7日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35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7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424万份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佛国资规划〔2020〕4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有关规定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4、2020年11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日公告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2月7日
2、授予数量:1424万份
3、授予人数:79人
4、行权价格:15.3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3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8、股票期权的生效行权条件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对标企业中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对业绩指标产生明显影响的,对标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2)业绩指标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3)计算业绩指标平均值时,根据统计学惯例,对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将予以剔除;4)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以2018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5)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分红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以2018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如因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所有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若股票期权某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2)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各批待生效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制定并经审议批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中,若设定的有关经营和财务的任一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率小于100%,则该批股票期权未到达行权条件,以作废处理。
(3)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本计划的情形,同时达到以下绩效要求:
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则其当期个人绩效达到生效条件,在满足其他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当期全部应生效股票期权的行权;若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当期个人绩效未达到生效条件,取消其当期应生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与公司2020年1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佛燃JLC1
2、期权代码:037892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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