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股票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计划向银行融资余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48,700万元,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池正明先生签署相关融资文件。。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继续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国内保函等业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继续以东邦药业名下产权证编号浙(2019)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08534号位于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1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农业银行。
原最高额抵押担保债务履行期限为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14日,合同编号:33100620190030386,,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现双方同意将原最高额抵押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14日,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33100620190030386-2,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000万元。根据公司前期授权,董事长池正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抵押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贷款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邦药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计划向银行融资余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48,7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池正明先生签署相关融资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继续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能够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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