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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根据《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相对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相对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以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四、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折算阀值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1.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已暂停场内申购及场内分拆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前,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或者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合并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照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5、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本基金将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将于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1.5%,因此2020年12月16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1.5%+3.5%)。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12月1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2月15日,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经折算后的总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注2: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折算结果示例

  假设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注3: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折算后将同时持有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三、恢复交易

  自2020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和配对转换(仅包括合并)业务,但仍需遵循基金管理人2019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外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2020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场内申购业务的公告》及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暂停场内份额分拆业务的公告》中的相关限制,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将于2020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之规定,2020年12月17日新能车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1.01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5元,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分配给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持有人,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数和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或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将于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并于2020年12月31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定期份额

  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20年12月1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和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20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之规定,2020年12月17日新能车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1.01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5元,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业绩考核周期计提

  管理费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1月18日在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适用于第六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第六个业绩考核周期内(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3.16%(未扣除管理费),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本次适用的对应管理费率m=0.40%。

  本基金2020年12月16日的累计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1.320元,单位份额净值为1.075元。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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