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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6版)

  股票简称:明微电子股票代码:688699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首日跌幅限制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368,000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无限售流通股为16,914,30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7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38.4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0年12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89倍。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8.4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39.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虽然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3.89倍,但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LED显示驱动芯片、LED照明驱动芯片等。在LED显示驱动芯片领域,目前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主要企业有聚积科技(台湾)、集创北方、富满电子和公司等;在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目前市场参与竞争的主要企业有晶丰明源、士兰微和公司等。公司目前在全球和国内LED驱动市场的占有率相对较低。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新企业进入此领域。未来随着更多集成电路设计厂商的进入,以及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持续加大该领域的投入,公司产品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升级或客户开拓未及预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将可能会被挤压,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报告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金额分别19,557.83万元、19,907.22万元25,818.12万元和10,859.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14%、50.90%、55.77%和59.29%,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产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强力巨彩系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374.52万元、9,132.63万元、14,633.99万元和6,531.5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9%、23.35%、31.61%和35.66%,公司对强力巨彩系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持续增加。强力巨彩系是国内知名的LED显示屏厂商,与发行人自2009年起开始合作。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强力巨彩系采用月结30/35天的结算方式,对其他主要直销客户采用月结30-60天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上不存在显著差异。但报告期内,强力巨彩系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票据结算方式比例较高,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一定影响。

  如果强力巨彩系未来经营状况因宏观环境或市场竞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强力巨彩系之间的订单被同行业其它竞争对手大比例获取,导致公司无法在强力巨彩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发行人的整体营业收入将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三)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多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25%,其中加征关税清单中涉及多项LED照明产品、灯具等。公司产品虽然不直接向美国出口,但公司部分终端客户向美国出口使用了公司LED照明驱动芯片的LED照明产品,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或美国提高LED照明产品关税,将对发行人终端客户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伴随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从产能不足、产能扩充到产能过剩的发展循环,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波动。随着产能的逐渐扩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能获得充足的产能和资源支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而当产能供应过剩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若无法保持技术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将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业务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下游应用市场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市场新消费需求不断涌现,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包括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中短期内有所下滑,可能影响市场整体的消费需求,放缓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新购和重置需求,或者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五)2020年上半年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上半年,公司曾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货物生产、运输交付放缓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受到暂时性抑制,公司部分下游智能景观驱动类终端客户销售收入有所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62号),公司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315.39万元,同比下降8.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5.79万元,同比下降3.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3.69万元,同比下降17.45%。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373号),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5.26万元,同比下降2.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6.89万元,同比增加1.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8.02万元,同比增加3.3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在手订单金额约为1.96亿元。目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公司面临较为不确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408.59万元、2,417.52万元、2,085.19万元和2,306.35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4.31%、17.88%、20.24%和16.77%。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发生在尝试一款芯片的生产工艺从8寸晶圆升级到12寸晶圆时,在前期小批量交付客户后发现存在一定的设计瑕疵,导致2018年对该款芯片及备货晶圆共全额计提1,677.89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剔除上述瑕疵晶圆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因素影响后,公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4.31%、9.92%、10.06%和9.38%,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对长库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对长库龄的界定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谨慎,即对一年以上的芯片产品以及两年以上的晶圆原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为了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和连续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常需要提前向晶圆厂预定产能,提前进行备货,受研发结果、产品性能提升及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一旦产品更新换代或者新产品未满足市场需求,未使用的原材料及未及时出售的库存商品就可能出现滞销的情况,导致形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产品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能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未能及时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其价格出现迅速下跌的情况,可能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七)产品结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LED显示驱动类产品和LED照明驱动类产品,两类LED驱动类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97.58%、97.51%、97.70%和98.02%,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集中在LED产品应用领域。如果未来LED产品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LED产品被其他产品替代,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子公司曾存在未办理发改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明微香港于2010年1月设立至2016年5月增资至168.8万美元期间,已办理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程序,但未办理发改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发生主要系发行人当时对国家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缺乏全面了解,发行人后续已采取了相应的规范整改措施,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措施。发行人在2017年1月向明微香港增资时(投资总额40万元美元),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发改委第9号令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发改部门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函[2017]712号)。在办理2017年1月增资的备案过程中,发改部门未对前期未办理相应的发改核准/备案手续提出异议,亦未责令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

  根据当时适用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明微电子因上述事项可能面临被责令其停止项目实施,并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因前述未办理发改委核准/备案手续收到发改部门责令停止项目实施的通知等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员亦未因上述程序瑕疵事项被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发行人已承诺,如未来发改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就投资明微电子补办相关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发行人将按照发改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明微技术及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承诺,如发行人因前述未办理发改委核准/备案瑕疵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将向发行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乐康。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王乐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表决权合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9.87%。本次成功发行后,王乐康仍直接或间接支配公司52.40%的表决权,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自身控制地位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选举、股利分配政策制定、公司章程修改、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新增固定资产的风险

  公司在Fabless经营模式上适当向下游延伸,分别于2013年、2017年开始自建测试以及部分封装产线,目前已形成“设计+封装测试”的业务模式。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6,696.94万元,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23.9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加公司研发和生产设备投入,其中“集成电路封装项目”拟投入13,827万元,新增购置硬件设备11,464万元。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仍将保持“设计+封装测试”的业务模式,但固定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每年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的增加,若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政府景观亮化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发行人智能景观类驱动产品下游应用于景观亮化项目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等方面。近年来,各地政府对夜游经济需求快速增加,景观照明行业发展较为迅速。2019年12月2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上述通知提出,必要的亮化工程可以搞,但要从实际出发,对过度化、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提出了批评。

  上述通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各地政府对景观亮化工程的投入减少,景观照明市场需求发展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智能景观类产品业绩存在一定幅度波动的风险。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1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0号”批准。公司A股股本为7,43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691.4309万股于2020年12月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明微电子”,证券代码为“688699”。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12月18日

  (三)股票简称:明微电子

  (四)股票扩位简称:明微电子

  (五)股票代码:688699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4,368,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8,592,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914,309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7,453,691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29,600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29,6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5%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413个最终获配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48,0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1%)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62号),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26.69万元、4,022.49万元、7,303.00万元和2,223.69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本次发行价格为38.43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368,000股,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预计市值为28.58亿元,不低于10亿元。

  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UNMOO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中文简称:明微电子

  2、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3、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4、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5,577.60万元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生产;集成电路及相关电子应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

  7、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

  8、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联系电话:0755-26983905

  10、传真号码:0755-26051849

  11、互联网网址:www.chinaasic.com

  12、电子信箱:ir@chinaasic.com

  13、董事会秘书:郭王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明微技术持有公司54.2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乐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5%的股权,通过明微技术间接控制公司54.22%的股权,王乐康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9.87%,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开发行后,明微技术持有公司40.6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乐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4%的股权,通过明微技术间接控制公司40.66%的股权,王乐康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2.40%,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明微技术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乐康先生:1966年10月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曾任先科深飞激光光学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国微科技办公室主任,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2003年10月创立了明微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境内外债券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限售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限售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五、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并在上市后准备实施或行权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七、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77.6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859.2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八、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九、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共1名,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29,600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00%,跟投金额为35,724,528.00元。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8,592,000股。

  二、每股价格:38.43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39.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84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98元/股(按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54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449.0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12月1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368,0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74,368,000.00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十、募集资金净额:64,236.79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0,974户。

  十二、本次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29,600股,占发行总量的5%。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为24,002,707,000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530.0947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65,000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43418%,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7,056,172股,放弃认购数量8,828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597,4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10,597,400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8,828股。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62号)。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及2020年7-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373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47,000万元至49,000万元,同比增加1.53%至5.8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8,200万元至9,000万元,同比增加1.59%至11.5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7,500万元至8,200万元,同比增加2.70%至12.28%。公司2020年度预计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下半年集成电路逐步回暖,加之自封带来的成本规模效应显现,公司产品销量较好带动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的增加。

  上述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预测结果,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表截止日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下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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