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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夏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胡咏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同意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同意提名黄国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周小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柳木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同意提名杨金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1月6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7)。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2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伯炼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欧伯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同意提名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刘树祥先生、黄国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小雄先生、柳木华先生、杨金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欧伯炼先生、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与三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国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天津纺织工学院产品设计专业学士、服装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1996年起任深圳市歌力思服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1999年创立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流行色协会副会长、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深圳市时尚设计师协会主席、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深圳大学艺术学院顾问教授、天津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政协委员。

  2、胡咏梅,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天津纺织工学院针织专业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安莉芳服装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刘树祥,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EMBA。曾任深圳汎贸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坤斯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造寸制衣(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深圳市萝丽儿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歌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黄国维,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小雄,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曾任广东省证券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秘书科副科长、分业管理处处长、基金托管处处长,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波顿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文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市迈兰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聚众源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壹佰国际葡萄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南沙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柳木华,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会计、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会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兼任深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以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杨金纯,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工业大学工学博士。曾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信息中心部门主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任北京正德联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主任委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办公室主任、ISO TC133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欧伯炼,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益鑫泰麻业服装实业有限公司,200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墨子服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萝丽儿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海可染服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厚裕时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丁天鹏,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雅皮服饰推广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深圳市世族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制服事业部总监、公司监事、依诺时尚(深圳)服饰有限公司监事、薇薇安谭时装(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 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其中,有注册会计师77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净资产为15,336.80万元;2019年度业务收入共计105,772.10万元。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25,310.66万元,其资产均值约为97.61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容诚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三一重工、山东航空、木林森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王艳宾,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顺络电子、奋达科技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二、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6、资质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连续服务年限:天健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张云鹤及谢军均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二)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的聘期已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公司拟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事务所已知悉此事项且无异议。

  天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5日

  至2021年1月6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5:00至2021年1月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下午15时至2021年1月6日下午15时。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沪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徐永情

  6、电话:0755-83438860

  7、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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