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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2月 16日9:00-9:30以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为稳妥化解“17国盛金”债券本年度回售资金偿付风险,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17国盛金”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1)将“17国盛金”债券2020年回售支付日调整至2021年付息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全额支付“17国盛金”债券本年度利息;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债券持有人对议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的情况下,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决定及办理本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

  董事赵岑女士投反对票理由:权力行使条件和权力范围不明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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