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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彩虹集团,证券代码:003023)股票于2020年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有关章节,以及2020年12月11日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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