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9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66号) (以下简称 “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该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6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自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所涉及的全部问题予以逐项核实。截至目前,由于对《关注函》中部分问题所涉事项尚在确认中,公司尚未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着严谨的态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对《关注函》的问题予以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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