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王伟先生、董事杨国强先生、副董事长陈旭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林泽杭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丙刚先生、独立董事杨永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包志炜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鲁云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朱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林泽杭先生、副总经理陈旭先生、财务总监熊固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廖阿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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