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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股份77,37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0.39%减少至9.15%。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的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发集团” )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 )股份71,93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发布了《宏发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联发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宏发股份合计不超过7,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任意连续 90 日内。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5日,联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联发集团持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减持计划是联发集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联发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联发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联发集团减持计划:

  ①联发集团于2020年8月6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宏发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51),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1日期间,联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39,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详见《宏发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临2020-057)。

  ②联发集团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宏发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65),拟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5日间,联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联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联发集团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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