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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收购新余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发投”)持有的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新余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12月17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新余发投签署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8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新余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发投”)持有的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路桥”)100%股权。本次交易对方新余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投控”)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本次交易拟向新余发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西通路桥100%股权,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鉴于控股股东新余投控持有本公司29.99%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控股股东之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条件,各方同意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豁免要约收购程序。

  6、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7、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相关内容及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事项和工作安排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奇信股份,证券代码:002781)自2020年12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1年1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最晚将于2021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新余发投,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四通路桥100%股权。

  四通路桥的股权结构为:

  

  四通路桥实际控制人为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通路桥股东新余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投控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签署协议情况

  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新余发投已签署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通路桥股东所持的股份以取得四通路桥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四通路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3、本意向协议书系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各方同意以本意向协议书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并另行签署框架协议或正式交易协议。前述交易协议签署并生效后,本意向协议书将自动终止。

  4、如因不可抗力情形或因各方无法就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意向协议书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解除本意向协议书。

  (五)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公司将尽快确定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表;

  2、《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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