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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0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09,44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942,558.05元。

  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10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并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962.02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962.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510.94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3.02万元(从募集资金坐扣人民币3,984.3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188.68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37.9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142.45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331.13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31.13万元。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1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利扬芯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扬芯片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利扬芯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利扬芯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徐杰锋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338,193.6元人民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议案所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将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徐杰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郭汝福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人民币3,338,193.6元,具体如下:

  

  注:1.以上数据为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

  2.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1.以上数据为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

  2.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

  3.2019 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关联租赁的交易不超过3,500,000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郭汝福,女,中国国籍,2004年5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2.关联关系

  公司承租的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的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由公司关联方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建造,其享有该等房屋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委托郭汝福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郭汝福为公司监事徐杰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及宿舍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有交易将均订立相关合同,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确定,租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租金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总租金(从2021年1月计算)为13,925,990.2元,其中2021年交易总金额为3,338,193.6元。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部分,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重新。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利扬芯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1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2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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