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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6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泽宇先生、齐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中金公司《关于更换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赵泽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吴磊磊先生(简历见附件)继续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人为吴磊磊先生、齐飞先生。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吴磊磊先生简历

  吴磊磊先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天使之泪、微创网络、中信建投、中曼控股等多家公司的上市发行、再融资或资产重组工作,在投行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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