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内容需进一步磋商,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2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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