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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0-5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家钰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邹斌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2020年12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533,474,910股。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上述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股权激励行权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时间:

  (1)刘家钰、彭强、刘云强、邹斌的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限制则不减持。

  (2)由于唐建设先生股权激励行权最后一笔买入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根据《证券法》关于短信交易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唐建设先生不得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所以唐建设先生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7月11日,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限制则不减持。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家钰、彭强、唐建设和刘云强均为公司首发原始股东,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每年转让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

  刘家钰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彭强、唐建设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刘云强先生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其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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