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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将采用发行中期票据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中期票据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余额不超过15亿元,可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3-5年期;

  3、利率:发行利率随行就市,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

  6、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8、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9、担保情况:无担保;

  10、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签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中期票据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0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将采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15亿元,可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不超过1年;

  3、利率:固定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当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置换流动资金贷款;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8、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9、担保情况:无担保;

  10、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签署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将采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超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不超过50亿元,可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3、利率:固定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当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置换流动资金贷款;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8、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9、担保情况:无担保;

  10、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9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以黄金租赁方式通过银行办理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黄金租赁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为充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拓展流动资金补充渠道,公司将通过与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方式获取并补充流动资金。黄金租赁业务,是公司与银行达成一致,在商定的租赁成本下,首先向银行租入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获得流动资金,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定期限后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归还给银行,且无需承担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黄金租赁获得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

  租赁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租赁成本:综合成本不超过同期企业资金成本。

  三、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方式

  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相关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快速获得资金;同时委托银行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购买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归还给银行,且无需承担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可以拓宽流动资金补充渠道,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同时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五、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开展衍生品业务时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购金合约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黄金租赁业务及远期购金合约的执行。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黄金租赁业务及远期购金合约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其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黄金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租赁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七、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黄金租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与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方式获取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拓展流动资金补充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0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二一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二二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二二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审议《关于二二一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二二一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二二一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余励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林瑞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池毓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6、15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4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第17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9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钟铮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9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傅本生先生和董事陈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傅本生先生和陈弘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傅本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陈弘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贺睿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贺睿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审计合规部资深经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监事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傅本生先生和陈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贺睿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本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2,800股(其中所持股票40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陈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5,000股(其中所持股票40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贺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及贺睿女士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9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6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贸易融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4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26,4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3、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4、公司已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订《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2,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5、公司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3,2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3月16日及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二一九年第四次、二二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四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对前述四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2、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公司预计为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额度,该额度由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101,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3、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98,586.14万元,负债总额145,029.73万元,净资产153,556.4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636,595.21万元,利润总额13,382.98万元,净利润10,353.11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1,916.70万元,负债总额174,718.75万元,净资产157,197.95万元;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375,470.72万元,利润总额4,786.13万元,净利润3,638.64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4,490.65万元,负债总额16,248.94万元,净资产8,241.7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8,231.15万元,利润总额1,206.76万元,净利润845.97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075.47万元,负债总额16,662.99万元,净资产10,412.48万元;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68,300.42万元,利润总额2,894.36万元,净利润2,170.77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1,008.57万元,负债总额36,496.13万元,净资产14,512.4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1,546.12万元,利润总额385.09万元,净利润320.87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3,309.18万元,负债总额38,144.25万元,净资产15,164.93万元;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21,238.80万元,利润总额802.86万元,净利润652.49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嘉金”)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零售;汽车及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乘用车维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陈泗洁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347.27万元,负债总额2,551.24万元,净资产796.0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84.69万元,利润总额-270.92万元,净利润-203.97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642.79万元,负债总额2,291.13万元,净资产1,351.66万元;2020年1-10月,营业收入15,793.87万元,利润总额740.84万元,净利润555.63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反担保情况

  控股子公司信达安、信达通宝及信达嘉金通过其他股东超额担保或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信达物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0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其中,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324,800万元+2,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8%,剩余可用担保额度703,200万元+67,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91,484.21万元人民币+9,3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50%。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9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贺睿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审计合规部资深经理一职。

  贺睿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贺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提名余励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余励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余励洁,女,197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国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港中旅(厦门)国贸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国贸产业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国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宝达润(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余励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在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0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二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做好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二一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公司将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利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做好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金额

  二二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资金进行相关业务,其中:

  (1)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债券,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理财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债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理财投资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理财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且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将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投资。

  公司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债券投资事项的管理。本次投资主要系对短期保本或者低风险型产品的投资。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投资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二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对以上投资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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