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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4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时间: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3日止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潘文中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股票上市时间:2015-06-30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孚生物

  股票代码:300482

  法定代表人:王继华

  董事会秘书:胡洪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邮政编码:510641

  公司电话:020-32215701

  公司传真:020-32215701

  公司网址:www.wondfo.com.cn

  电子信箱:stock@wondfo.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5日14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潘文中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经会计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健力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可信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止(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收件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32215701

  传真:020-322157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

  潘文中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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