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合同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签署《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合同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
《关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合同书签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南美兰机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合同》,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签署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为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公司对规范运作重点聚焦的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承诺履行、审计机构选聘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这十项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梳理,全面自查,并出具《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和发展持续性。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同意聘任梁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
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
合同书签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
2.本次签署的合同将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中标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以下简称“天府机场项目”),并已取得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天府机场项目合同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公司拟签署的主营业务相关销售类合同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签署。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对手方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
(二)对手方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主要承担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有关征地拆迁安置、规划设计把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保障等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四)公司与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
发包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
承包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航站楼口岸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具体范围在合同里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亿零柒佰陆拾玖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柒角柒分(?407,698,850.77元)。
(四)支付条款: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项目工期:142天。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足额的银行履约担保,且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七)其他内容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职责、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天府机场项目合同金额为407,698,850.77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806,603,669.24元的50.55%。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以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确认收入,因此本次签署的合同确认收入的具体时间将以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的时间为准。
(二)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履行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公司深耕智慧口岸20余年,具有丰富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成功案例经验。本次签署的天府机场项目是公司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重大突破,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同将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同项目可能受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市场、政策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风险。
(三)合同结算金额按项目审计结算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披露合同履行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府机场项目合同签署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检查检验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航站楼现场部分)合同书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
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项目合同需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合同尚未签署完成,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署的合同将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中标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以下简称“美兰机场项目”),并已取得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美兰)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美兰机场项目合同,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公司拟签署的主营业务相关销售类合同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签署。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名称:海南美兰机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遇言
(三)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四)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物业及房产租赁
(五)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国际机场内办公楼第二层
(六)公司与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八)履约能力分析:海南美兰机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
买方:海南美兰机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范围:
美兰机场T2国际航站楼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备供货、深化设计、系统优化、安装、调试、集成、拆改及现场恢复、交付、培训、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和质保期保障等。
(三)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143,315,000.00元)。
(四)支付条款:买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五)项目工期:80日历天。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七)其他内容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职责、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美兰机场项目合同金额为143,315,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806,603,669.24元的17.77%。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以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确认收入,因此本次拟签署的合同确认收入的具体时间将以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的时间为准。
(二)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履行,合同履行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公司深耕智慧口岸20余年,具有丰富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成功案例经验。本次拟签署的美兰机场项目是公司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重大突破,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签署的合同将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项目合同需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合同尚未签署完成,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合同项目可能受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市场、政策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存在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风险。
(四)合同结算金额按项目审计结算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披露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兰机场项目合同签署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梁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梁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 1601、1605
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联系传真:0755-83849210
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梁芳女士简历
梁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6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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