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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名下39件商标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以名下39件商标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租赁”)进行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拟以名下39件商标与国融租赁进行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61250142Y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5层501

  5、法定代表人:赵东伟

  6、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年3月20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销售医疗器械;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融租赁资产总额为3,647,857,864.01元,负债总额2,545,398,718.37元,净资产1,102,459,145.64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205,280,115.05元,净利润6,907,219.54元(经审计)。

  10、国融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国融租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哈尔滨捷夫名下39件商标,清单见附件1-1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0元,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出租人: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

  (1)共同承租人一: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共同承租人二: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

  3、租赁物

  (1)租赁物清单见附件1-1

  (2)根据北京国曦英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拟融资租赁所涉及“捷夫”等三十九项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曦英泰评报字【2020】第069号),哈尔滨捷夫39件商标评估价值合计为1.54亿元。

  4、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24个月

  7、租赁利率:固定利率。租赁利率为年利率6.2%,租赁利率在租赁期限内保持不变。

  五、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对名下39件商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能够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1:《租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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